为全面彻底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分别向各室部、镇办纪(工)委、“八办三组”印发了《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
清单一:对县纪委监委各室部从健全季度例会等六项制度、对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加强对分包镇办和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大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业务能力培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等七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要求。
清单二:各镇办纪(工)委针对存在问题,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整改,即:建立自查台账、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每月20日上报问题线索受理情况、加强对扶贫资金和四支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整改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通报曝光并建立台账、每季度汇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清单三:“八办三组”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每月20日上报问题线索,二是全年至少开展两次对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三是“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四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五是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四支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六是审计局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