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乾县纪委监委印发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制度》,助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季度例会制度。围绕当前工作重点,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学习传达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重点工作、重要文件等;听取镇办、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开展、廉政教育等工作情况,研究并指导解决问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意见。
二是工作月报制度。各镇办、各部门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当月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清单及查处问题情况清单、每月查结的典型案例于每月20日前报县纪委监委。
三是线索排查制度。通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强化巡察检查、开展蹲点督查、开展专题暗访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实行每月一汇总一报告。各镇办纪(工)委负责收集汇总所辖村(社区)及站所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收集汇总监督部门问题线索,每月20日前报县纪委信访室,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
四是直查直办制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每月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职能部门移交和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中精心筛选一批典型问题线索,交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委各纪检监察室每季度要完成1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全年完成4件,各综合科室全年要完成1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
五是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镇办纪(工)委对查处的镇村干部违纪问题,除通报曝光外,要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乾县廉政网站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六是联动协同制度。建立健全与信访、巡察机构、检察、公安、民政、财政、审计、扶贫等扶贫责任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20日前向县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单独登记,7日内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25日前将问题线索集中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协调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