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安排意见》,对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强力推进“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委机关其他领导担任,指挥协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五个重要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台账,明确专人确负责,实行快查快结,销号管理。各镇(办)纪(工)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对照省中市反馈意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县纪委将定期对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每月汇总分析案件查处情况,定期通报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镇(办)纪(工)委、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五个重要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年度责任制考核范畴,与绩效管理、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挂钩,推动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见成效出实绩。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将加大对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委(党工委、党组)下发提醒函或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落实五个重要专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的,不仅追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确保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