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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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 杠


作者: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    点击量:

下午一上班组长就急急忙忙的走进办公室,“给大家通知个事,下午市纪委安排的‘三化’专项检查要来我们县。大家抓紧时间把前面的准备再检查一下,查漏补缺。”看着组长急匆匆的进来又一阵风似的出去,我们知道严格的检查来了。我忙着准备各种学习资料、相关台账,小槐仔细的准备卷宗,老杨整理各种会议资料等检查项目。组长在办公室熟悉自己的汇报材料,整个组都忙碌起来了。


没过半个小时,市上的检查组就进来了,咱纪委监委的检查就是不一样,没有惯常的客套,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兵分两路,一部分人和组长谈我们组在“三化”建设中的整体工作,另外一部分人直接进我们办公室检查各种资料和卷宗。检查组在检查卷宗的过程中时不时的提出他们的建议,点出我们存在的一些不足。


大家都在严肃认真的配合检查,突然市检查组一个同志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说说学校的校警,现在叫安保人员属不属于监察对象?我和小槐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懵了,不知该怎么回答,短短的十几秒的寂静就像电脑死机了一样。我疑惑的说道:“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好像校园安保人员不在监察对象之列呀。”市上的同志解释道,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的要求,校园安保人员一是财政供养人员,二是行使的就是公职,所以就应该属于监察对象。


对市上同志的解释我还有点不服气,就顺口抬杠道:“那请问,县政府大院内的保安是不是也应该算作是监察对象呢?”对我的抬杠式反问市上的同志短暂的迟疑后笑着回答道:“按照规定他们是应该被纳入监察范围。”我又提出问题,他们既非财政供养人员,又非公职人员,怎么能认定为监察对象呢?市上的同志笑着说道“不能单纯的从身份上来认定监察对象,你看第六款写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如果这个保安在政府大院履行职责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利为某些人违法违规行方便,导致政府在管理中出现漏洞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不良影响,这就是把政府委托给他们的公权力当做谋私的手段了,毕竟政府是公权力机关呀。”


我不知深浅的一个抬杠,没想到市检查组工作人员三言两语就把我心中的疑惑给解决了,看来我们的学习还是跟不上呀。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虚心认真的学习,把该掌握的知识掌握到位,才能在工作中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驻乾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