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乾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突出行业重点,严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件,结案10件。已立案的15件案件中,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7件,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6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26次,传达学习中央对扫黑除恶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重要安排部署,深入研究扫黑除恶深入研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风政风室牵头,案管室、信访室、宣传部等科室配合,对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推进。
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实行领导包片,室(部)包抓镇(办)、村工作机制,把16个镇(办)划分成五个片区,由五名常委及对应科室分包所划定的镇(办)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指导片区镇(办)理清扫黑除恶思路和工作重点,协调解决片区扫黑除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片区内室(部)包抓镇(办)工作。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日常联系沟通、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及时反馈等要求,形成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整体合力,增强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主动出击,深入摸排线索。为深入挖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初核了结、函询、立案结案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深入镇办村组50人次,走访乡贤、退休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企业管理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60人次,掌握“第一信号”,捕捉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印发《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公布4类举报方式,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提供线索。利用“乾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乾县廉政网等媒体,密集宣传扫黑除恶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典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