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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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深学细悟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作者:吉巧利 发布于:2024/01/19  来源:    点击量:

近日,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行后,乾县纪委监委及时安排部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推动《条例》学习切实入脑入心。

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条例》书籍,确保人手一册;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开展对《条例》的集中讲解;通过“清廉乾县”微信公众号、乾县纪检监察网站定期推送《条例》知识解读,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分享发布在微信群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

“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着力突出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地位,体现出把政治纪律严起来,带动其他各方面纪律严起来的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思路。”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亚军抛砖引玉。

“《条例》第19条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从而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一位曾受过诬告的镇纪委书记在群里分享自己的体会。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吴某分享道:“《条例》第133条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第150条新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这个党的优良传统,是新时代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的重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