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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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78人


作者:吉巧利 罗言兵 发布于:2023/08/29  来源:    点击量:

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通过谈心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让监督前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防止小问题滋生“大腐败”。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营商环境领域等八个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问题开展蹲点式、地毯式、嵌入式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快处,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红线的干部及时纠偏,防止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稳妥运用第四种形态。乾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后墙”不松,底线常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紧盯民生领域、教育医疗、粮食购销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微腐败”。

截至目前,乾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6人次,占比48.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4人次,占比47.2.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1.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