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把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挽救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针对查实的“小问题”,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及时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干部因“小节”酿成“大错”,尽最大可能教育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1至7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38人次,占总处理人数的43.1%。
在具体实践中,乾县纪委监委狠抓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派驻监督、政治巡察等渠道为党员干部“全面体检”,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既直指问题、分析原因,阐明纪律的严肃性,又帮助党员干部纠正错误、防止“小错”变“大过”,“小病”变“大病”。同时,采取不定期回访方式,积极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此外,乾县纪委监委还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重要节假日传播廉洁之音、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警醒,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广大党员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真正有效发挥。”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