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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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作者:吉巧利 发布于:2022/05/27  来源:    点击量:

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把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注重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成“大隐患”。今年1至3月份,乾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4人次,占比47.3%。

加强教育管理。县纪委监委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强化督促指导。为精准把握“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形,实施主体、运用对象、处理措施、办理流程等内容,结合开展信访督办、线索交办、案件审理等方面,县纪委监委抽调委机关业务部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专班,采取专题培训、上门讲解、督促指导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第一种形态”运用水平。

建立健全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末向县纪委监委报送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深入分析,定期通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以考核倒逼履行责任,不断提升“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