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将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拍蝇”相结合,聚焦“打伞破网”,采取三项有力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标中省市县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明确各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相关室和县委巡察机构等职责分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检查重点,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规范线索处置。统筹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纪检监察案件线索大起底,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初核了结、函询、立案结案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逐一进行梳理翻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坚持主动出击,以发现问题为主要任务,通过督查检查、开展“六必访”等,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捕捉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形成高压震慑。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细查背后腐败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在工作推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件1人,通报曝光4件15人,形成了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