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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有案必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发布于:2019/05/16  来源:乾县廉政网    点击量:

“…要深挖彻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办理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实现案件、线索办理‘两清零’…”日前,乾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牛洪波主持召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研判暨交办会,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进行再部署。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为打赢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意见,制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协调、督办,确保了工作稳步推进。   


二、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线索排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定期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有效甄别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从严落实线索的跟踪督办和核查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把工作向基层延伸。目前,对2019年受理的4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确保限期办结。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排查。突出挖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始终将治理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点,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击“村霸”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以及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等问题;深挖细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微腐败等“蝇贪”中的黑恶问题,以及扶贫、民生、环保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完善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同时,依托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的政治优势和执法机关的办案优势,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定期共同分析形势、协调步骤、互通情况,坚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目前,对县扫黑办移送的12件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集体研判、处置。


五、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移交的、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无论涉及谁都要查清核实。对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组织查处,深挖彻查隐蔽在背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推动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