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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5人


作者: 发布于:2019/01/07  来源:乾县廉政网    点击量:

2018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着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格局。2018年1-1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32人,第二种形态267人,第三种形态15人,第四种形态11人。


一是监督全履盖。把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前打好“预防针”,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建立“咬耳扯袖”的常态化机制,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紧盯重点领域、紧扣重点环节、抓住关键环节,推行了部门“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厘清职责权限,做到监督全履盖。


二是执纪零容忍。强力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坚决反对“四风”乱象反弹。抽调专人负责,成立常态化检查组,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动辄则就,寸土不让。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6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聚焦执纪审查调查,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共立案296件,结案283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10人。


三是问责无禁区。认真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办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各镇办纪(工)委和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明确各牵头、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纪委监委定期督导、定期协调,及时向工作推进跟进不力的单位发送“督办函”。全年党内问责13件13人,领导干部问责24件24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无缝隙传导,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