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以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为契机,通过四项措施,解决基层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加强包抓指导,增强成案意识。实行领导包抓镇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由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对应科室加强对基层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从源头抓起,做细做实线索研判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关键环节,坚持以质量为本,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严格执行实体与程序并重,时刻把案件质量视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严把文书制作,规范案件程序。要求各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印发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文书模板》及修订说明的规范化要求,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分决定执行等各个重点环节,不断规范案件程序文书,做到案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抽调办案、以案代训、上派下挂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把握,增强办案人员驾驭审查调查谈话、事实认定、证据审核、使用条例等各种业务能力,从人员素质上保障案件质量。
坚持问题向导,抓牢抓实整改。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不定期对基层办案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通报,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案逐项做好整改工作,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杜绝同样问题不重复出现,并坚持问题向导举一反三,进一步对自办案件开展自查,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乾县纪委监委吉巧利 何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