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到有关征求某某廉政意见的函,经核查确认,没有发现信访举报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受过纪律处分,也没有被问责情况。”近日,乾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关于对一名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征求意见函,根据核实结果如实出具了如下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今年以来,已做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共1036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决意见15人次。
规范审查程序。县纪委监委在收到部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后,按照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工作流程,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室、组织部联合审查,根据各科室的审查意见,及时草拟复函,并按程序呈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最后以复函形式反馈相关部门,审核工作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廉政意见审查程序规范有序。
严格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实行廉政审核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坚持精准归档。县纪委监委还对各单位的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明确规定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 “病”,该否必否、当缓则缓。在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对泄漏相关征求对象情况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政回复工作的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