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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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镇案县协审”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作者: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    点击量:

近年来,乾县纪委监委把“镇案县协审”作为提升基层纪委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制度、明确要求、加强指导、落实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质量。镇案县审率达100%,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制度机制。始终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保质量的原则,编印下发《乾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文书模板》,从条例、规定、制度等方面规范了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处分及文书格式等关键环节,制作了《党员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监察对象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在审理谈话前让审查调查对象阅读并签字,保护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基层纪(工)委所办的纪律审查案件,必须由县纪委审理室和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并填写《镇案县协审意见表》,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审理报告中规范纪言纪语,履行执纪审理工作职责。把镇案县协审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凡未经县纪委审理的一律不予统计上报,年终考核不予认可。


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基层纪委办案程序不熟,存在简化程序、顺序颠倒、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审理室着重加强业务方面的指导。一是加强对审核案卷材料的指导。对基层报送审理的案卷做到“三个必看”:看移交审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理要求;看事实是否清楚,来龙去脉是否存在疑点;看事实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之间是否能相互印证。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退回补充调查,完善手续。二是加强对办案工作程序的指导。坚持在审理中对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处分前谈话、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以及审理报告、案件的受理、立卷归档等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同时对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监督,对不符合办案程序的及时纠正规范。三是加强对案件定性量纪的指导。对基层纪委办理的案件详细审核,严格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规进行定性量纪,提出指导意见。对基层纪委与县纪委审理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加强与基层党委和纪委的沟通,充分说明理由和政策法规依据,取得一致认识后,对属基层纪委审批的案件,由镇纪委下达处分决定。四是加强对审理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的指导。县纪委审理室对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处分意见等审理文书进行规范,统一文书模板、格式等,案件完结执行到位后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成卷,编写目录和卷皮,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从而使案卷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强化业务培训。为了切实提高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县纪委以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为契机,采取集中辅导培训、“上派下挂”“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层纪检干部熟悉了解案件取证的方式方法、谈话技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党纪政务处分条例的运用、公文制作等,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审查调查和审理水平,丰富了查办案件、审理工作经验,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