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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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三强化”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作者: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    点击量:

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采取有力举措,在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管理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全县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初核60件,谈话函询24件,立结案件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9人。


强化组织领导。聚焦综合监督单位职责职能和工作特点,制定完善了《乾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季度汇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授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纪律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职能,做到扎实定位定标,确保监督不偏向。


强化能力提升。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狠抓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通过集中学习、跟班轮训、业余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监督检查、信访办理、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实现知行合一,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确保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当好“探头”和“前哨。截至目前,共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9名同志参与县纪委监委各科室日常业务轮训,有力地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强化日常监督。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重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的纪律作风、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履职尽责等情况的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脱贫攻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落细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归口监督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各种内控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派驻监督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