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组织关爱,体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乾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规范谈话室运用,扛起监督第一职责,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年,乾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282人次,占比60.1%,委机关共使用谈话室谈话83人次,其中对主要领导谈话22人次。
统一设施配备,确保谈话室建设标准化。乾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共建成标准谈话室17间,每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室内全部实行软包。配备统一样式,软包处理的谈话桌椅,室内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存储、检索等基本功能。谈话室内装修风格庄严、简洁,悬挂党旗、入党誓词,有专用的监控电脑。
下发相关文件,确保谈话室制度规范化。向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下发《乾县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实施细则》《关于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谈话原则、谈话对象、谈话措施适用情形以及谈话程序,谈话室使用规则、谈话室标准化管理等事项逐一明确,努力做到要求具体化、程序规范化、流程合理化。要求相关责任人严格把控谈话风险、规范谈话程序,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谈话室操作科学化。为有效破解镇(街道)“不会”“不敢”监督的难题,县纪委监委特意聘请省市专家,对各镇(街道)及委机关谈话室管理人员进行《谈话“三化”建设业务培训》20人次,对谈话室审讯主机的使用方法进行集中辅导和个别提问;利用纪检监察全员业务培训契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三天培训,进一步提高对谈话室操作使用及谈话程序把握等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