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抓手,三管齐下、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隐身变异和反弹回潮,推动全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纠正”四风“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的通知》等形式,进一步“明责”和“督责”,提前打好“预防针”,敲响警钟。与镇办部门“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各镇办各部门针对自身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重要节点廉政教育,认真查摆分析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从认识、思想、行动上敲响警钟,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隐形变种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扛起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紧盯节日节点、重点领域,关键人群,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变化新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机关单位、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督导查处“四风“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有力震慑,推动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落实。1至6月,先后抽调16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8个明察暗访组,在重要节点开展检查5次,对全县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四风”问题实现常态化监督。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零容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聚焦“四风”具体表现形态,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建议组织处理、通报批评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维护制度刚性,用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截止目前,全县共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案件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