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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治未病”第一种形态处理145人次


作者: 发布于:2019/05/17  来源:乾县廉政网    点击量:

“这次谈话使我深受教育,我一定及时改错纠错,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乾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被诫勉谈话时说。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求突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敲警钟、堵漏洞、治未病。截止4月底,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5人次人次,占“四种形态”的60.4%。



强化教育“敲警钟”。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将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关口前移,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党章党规党纪及《宪法》《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活动,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教育监督延伸到基层末梢,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全过程。


对标管理上水平。根据第一种形态的不同情形,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范化要求,探索建立了谈话函询等工作的“六要”规定,一要有专用笔记本,随时做好谈话函询工作记录。二要做到层层约谈(函询),逐级传导责任和压力。三要出于公心,要让被谈话函询的同志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四要做足功课,找准问题,力戒空话、套话,防止流于形式,变成工作交流。五要谈出震慑,使被谈话函询对象幡然醒悟、迷途知返。六要指出正确的做法,帮助有问题的同志看到出路,解开疙瘩,放下包袱。通过严格对标管理,分类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有方案、有审批、有报告、有结果,坚决防止“第一种形态”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结果运用重实效。建立了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动通报机制,把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结果纳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纪律审查、干部任免、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问题发生的形势背景、时间节点、类型性质、情节轻重和被反映人实际工作作风等要素综合考量,合理灵活运用警示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方式,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