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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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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吴店卫生院院长苏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5/09/28  来源:    点击量:

乾县吴店卫生院院长苏争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单位账务中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香烟费用。2025年6月26日,苏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