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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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发布于:2025/01/02  来源:    点击量:

202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乾县吴店九年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武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张武涛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给教职工发放节日礼品,花费共计7810元。2024年12月16日,张武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乾县人才交流中心原主任高收昌违规公款报销私家车加油费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高收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单位账务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加油费,累计金额20736元。 2024年12月16日,高收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杨静、杨卫莹等6名人员违规借道旅游问题。2024年8月2日,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杨静、副站长王曼、工作人员张瑛,王玲、王国栋,农业农村局种植股长杨卫莹6人在工作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景区门票旅游。2024年10月23日,杨卫莹、王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静、张瑛、王玲、王国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病”,以及违反“过紧日子”要求、节前突击花钱等不合理支出现象,密切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从具体问题入手,查清涉案人,追究背后事,全面透视干部作风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形成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涵养浩然正气。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