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笃在任乾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在单位账务中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违规向本单位(乾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发放加班、值班费。2022年6月21日,王宝笃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