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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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作者: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    点击量:

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近日,乾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乾县梁山镇永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汪从义违规领取用车补助问题。2019年1至9月,汪从义从村账务中为个人违规列支补助费共计6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2021年8月20日,汪从义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励;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