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梁山镇先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小龙违反法律法规,违规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项目合格,致使不符合批复建设要求的项目通过验收;违规使用先锋村合作社、互助协会账号资金装修村委会办公用房。2025年7月24日,韩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