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新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吴超违反法律法规,在负责镇民政工作过程中未及时核查低保户家庭成员情况,造成错领低保补助金问题发生。2025年4月1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超政务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