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乾县临平镇原武兴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武兴村7组(窑上组)组长朱新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4/06/06  来源:    点击量:

乾县临平镇原武兴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武兴村7组(窑上组)组长朱新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将本村土地承包给他人并收取承包费。2024年5月1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新德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