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乾县公安局干警周旭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2/12/15  来源:    点击量:

乾县公安局干警周旭博违反法律法规,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超越职权违反办案程序。2022年9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旭博政务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