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乾县周城镇原庄里村党支部书记聂世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2/12/15  来源:    点击量:

乾县周城镇原庄里村党支部书记聂世奎违反工作纪律,2011年至2014年,未向包地群众收取承包费,也未收回土地使用权,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2022年9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聂世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