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乾县公安局民警杜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2/11/18  来源:    点击量:

乾县公安局民警杜波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办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2022年4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波政务记过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