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大队渣土中队宋纯孝违反工作纪律,在负责阳洪镇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监管和巡查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致使他人倾倒建筑垃圾、渣土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2022年6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纯孝政务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