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个助力”典型案例曝光区

乾县姜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胡长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发布于:2023/12/26  来源:    点击量:

乾县姜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胡长乐违反工作纪律,私自为他人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公文,并加盖政府公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长乐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