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新阳镇善化寺村委会副主任周乐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期间,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人员未进行全面摸排,致使本村一人在未进行四次全员核酸检测的情况下,未扫码登记出村,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造成疫情防控风险。2022年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乐天政务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