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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一单一函一书”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作者:陈大鹏 发布于:2023/05/27  来源:    点击量: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被巡察党委(党组)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考评,发现个别党组织离任、新任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问题交接不到位,整改逾期或者整改未到位等问题。对此,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县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巡察整改成效考评组紧盯主体责任,探索推行“一单一函一书”管理制度,发放《巡察组巡察反馈资料签收单》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示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告知书》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离任、新任主要负责人共同签订,明确巡察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时间和标准,确保整改无缝对接,整改到位。

巡察整改考评组及时向被巡察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发出《巡察组巡察反馈资料签收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示函》,督促其认真对照问题履行“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对重点整改任务亲自过问,做到全程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确保反馈会后10个工作日上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的整改方案,反馈会后3个月时限内交整改问题台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整改考评组通过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离任主要负责人发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告知书》推进离任自查自纠,坚持转岗不转责,开展新任职单位“回头看”,对照原单位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做到真改、实改,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放大运用效果。

为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考评组在完善巡察整改成效考评的同时,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实行《一把手约谈机制》。对巡察整改“回头看”中发现主体责任未落实、整改问题不到位的,由县委主要领导约谈该单位一把手。通过面对面约谈,压实整改责任担子,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目前巡察整改考评组已经向十七届县委第二轮被巡察15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制发放《巡察反馈资料签收单》15份,取得“发出一份签收单、纠正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综合实效,提升巡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