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乾县临平镇朱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宏武滥发补助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王宏武在担任原朱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道路硬化、平整土地过程中,先后两次违规以劳务费、出工费的名义滥发补助金,共计4381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10日,王宏武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