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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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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发布于:2019/06/06  来源:秦风网    点击量:

为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促进节日风清气正,宝鸡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太白县公安局王家堎派出所违规在辖区企业免费加油问题。2009年10月至2018年4月,王家堎派出所警车、摩托车多次违规在辖区企业免费加油,张建强作为时任派出所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张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眉县汤峪镇豆家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秦满平、村党支部书记王宏忠、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胡宏洲、村监委会主任豆天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秦满平违规领取津补贴1.93万元,王宏忠违规领取津补贴1.3万元,胡宏洲违规领取津补贴1.93万元,豆天顺违规领取津补贴1.28万元。2018年12月,秦满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宏忠、胡宏洲、豆天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千阳县城关镇冉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冉栓科违规利用项目资金接待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冉栓科违规利用项目资金购买食材、西瓜、蜂蜜等共花费1.44万元,用于村日常接待,冉栓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冉栓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陇县东风镇杜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志军、村委会原主任刘文德、村监委会原主任王格成违规领取电话费、绩效工资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志军违规领取电话费1320元、刘文德违规领取电话费及绩效工资2010元,王格成违规领取电话费840元。2018年11月,王志军、刘文德、王格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坚决刹住“四风”才能巩固党心民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宝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