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城关街道北街村党支部副书记张龙违反工作纪律,在分管该村一组“三堆六乱”专项整治期间,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整治巡查失职失责,致使废弃固体垃圾被倾倒在北街村一组乾陵景区附近的建设用地上,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22年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