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梁山镇鹞子村村委会主任宋民民违反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24小时设卡检查疫情防控措施失职失责,致使该村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隐患。2022年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民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乾县纪委监委)